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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市镇 多措并举,织密织牢疫情防控期间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网

伍市镇 多措并举,织密织牢疫情防控期间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网

在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,确保人民群众“菜篮子”安全,特别是水产养殖产品的质量安全,至关重要。伍市镇立足本地实际,主动作为,将疫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紧密结合,特别是针对水产养殖环节,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,全力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、优质、可靠。

一、 健全责任体系,压实监管网格

伍市镇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牵头,农业综合服务中心、市场监管所、卫生防疫部门等多方参与的专项工作小组,明确职责分工,形成监管合力。建立镇、村、养殖场(户)三级联动监管网络,将全镇水产养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,实行“网格化”管理,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人、覆盖到户。与各水产养殖主体签订《疫情防控期间质量安全承诺书》,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,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防疫规定。

二、 强化源头管控,规范生产行为

  1. 投入品监管:加强对水产养殖饲料、渔药、水质改良剂等投入品的监督检查。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,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。指导养殖户建立规范的投入品采购和使用记录台账,确保来源可溯、去向可查。
  2. 生产过程指导: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塘口,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,指导养殖户科学投喂、合理调控水质、做好病害防治。特别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,要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流动和聚集,但可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。
  3. 环境监测与消毒:加强对养殖水域及周边环境的巡查,防范污染风险。督促养殖场(户)做好生产场所、运输工具等的清洁消毒工作,防止病原交叉传播。

三、 严格检验检测,把好产出关口

加大水产养殖产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。镇农业部门联合上级检测机构,重点对即将上市或正在养殖过程中的水产品进行随机抽样,快速检测药物残留、重金属等关键指标。对于检测不合格的产品,立即依法依规处置,并追溯源头,查明原因,督促整改。鼓励和支持规模养殖场建立自检室,提升自我把关能力。

四、 畅通产销衔接,保障安全供给

  1. “点对点”对接:在落实防疫要求的前提下,积极协调本地商超、农贸市场与水产养殖基地建立“点对点”直供对接,减少中间流通环节,降低污染风险。
  2. 强化运输监管:对水产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进行备案管理,要求运输过程做好防护,确保产品在运输环节不被污染。
  3. 推行合格证制度: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,要求养殖主体对其销售的水产品开具合格证,实现产品带证上市,让消费者放心购买。

五、 加强宣传引导,营造共治氛围

通过镇村广播、宣传栏、微信群、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、安全用药常识等。及时发布监管信息、消费提示,提高养殖户的守法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鉴别能力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鼓励社会监督,形成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的质量安全共治格局。

下一步,伍市镇将继续坚持疫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“两手抓、两手硬”,不断巩固和深化现有工作成效,持续排查风险隐患,完善长效机制,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及今后全镇水产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,为保障区域食品供给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筑坚实屏障。

更新时间:2026-01-12 07:58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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